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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侦探事务所:民事诉讼证据不足能开庭吗

发布日期:2024-04-29浏览次数:484
民事诉讼证据不足能开庭吗

符合立案的材料规定即可立案,立案的时候对于证据方面只要有基本初步证据即可立案。但证据不足,可能导致后期审理不利。

民事诉讼中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是说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诉讼请求所对应的法律依据不足以认定,

无法对诉讼请求作出判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均需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规定,法律是否会立案会根据以下几点: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下是对其具体的解释: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法院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如果民事诉讼证据不足的,具备立案条件以及有初步证据的,是可以进行立案的。如果因为证据不足需要再次提出诉讼的,那么需要在六个月以内进行提出再审申请,同时也需要符合再审的条件,比如有新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