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调查取证:亲生父母请求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23-09-26浏览次数:424
亲生父母请求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如今,各种拐卖儿童的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厦门市私家侦探,有些不幸的家庭,孩子就这样被拐卖了。有些父母倾尽全力去寻找孩子,多年后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孩子。那么亲生父母请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话,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今天诉宁网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亲生父母请求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一、亲生父母请求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解除收养关系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 1、打拐解救儿童被收养后,公安机关查找到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者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又查找到该儿童; 2、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3、经公安机关确认该儿童确属于被盗抢、被拐骗或者走失的。 但是,如果儿童的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出卖或者故意遗弃儿童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已成立的合法收养关系不受影响。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条件 根据《收养法》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和方式 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骨肉分离是多么残忍的事,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罪不可恕,我们对于自己的孩子也要好好看护。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亲生父母请求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